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,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服务“三农”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,但是面对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趋势,农村信用社在深化改革、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,只有清晰认识并解决其发展瓶颈问题,才能实现其在金融领域和竞争性市场中的持续、健康、稳定发展。
一、农村信用社发展瓶颈
(一)历史包袱沉重,支持发展后劲不足
1.不良贷款高居不下。长期以来,农村信用社支持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,始终坚持服务“三农”,充当了支持“三农”的金融主力军,对于高风险、低回报的农业投入了大量的资金,多年支农工作中付出的沉重代价未能得到相应补偿而形成历史包袱,导致不良贷款高居不下,单靠农村信用社自身消化势单力薄,效果不明显。
2.历年亏损。在农村信用社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,几次大的改革在给农村信用社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,也给农村信用社带来了不小的挑战。加之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,利率市场化竞争使得农村信用社在包袱沉重的情况下前行愈发艰难。
(二)信用环境缺失,经营风险偏大
近年来尤其是省联社成立以来,致力于诚信环境的打造,以及征信系统的上线使得县域农村信用环境有所改善,但是对于信用缺失客户的惩戒力度不到位,未能让失信者及时受到惩戒,让守信者得到鼓励,即使受到惩戒,机会成本偏小也让部分失信者铤而走险,从而难以净化社会信用环境。同时信用环境的打造需要政府多个行政部门的共同打造,但是各级部门之间协调不到位,使得难以形成规避信用风险的合力。
(三)经营竞争加剧、空间变窄,业务发展受到限制
从经营区域上来讲,随着商业银行、邮储银行、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入驻,农村信用社支农金融主力军的地位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。
从经营范围上来看,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范围依然被限制在农民、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微小型企业,盈利能力有限,比如,一大批县级行(社)资本净额都低于2亿元,银监会规定农村信用社单户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资本净额的10%,这就意味着农村信用社的单户最大贷款额度只能控制在2000万元之内,很难满足涉农项目较大的资金需求。又比如,部分基金必须在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开户办理,这显然不利于农村信用社扩大资金来源,也不利于加强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主力军地位。
此外农信社长期履行的是政策性金融职能,在由“输血式”支农到“造血式”支农过程中也投入了大量的资本,但是执行的却是商业银行金融财税政策,没有享受到优惠的财税倾斜政策。
二、农村信用社发展对策
(一)帮助农村信用社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
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主要分布在各个县级行(社),不便于集中管理核算。可参照国有商业银行的做法,出台相关政策,指导各省(区)组建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,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允许民间资本和外来资金参与。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,甩掉历史包袱,与其他金融机构在同一平台上展开平等竞争。
(二)努力构建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及有效的信用激励、惩处机制,逐渐改善农村诚信环境
一是依托当地政府发挥主导作用,营造良好的农村诚信环境。加强引导职能部门发挥作用,司法部门要公正办事,严格执法,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;精神文明建设部门、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,建立完善的诚信评估体系,千方百计地增强社会诚信意识。二是加大宣传力度,着力培育农村诚信文化。三是加强密切配合和通力协作,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诚信环境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形成共识,协调行动,为营造良好的金融诚信环境保驾护航。
(三)在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背景下,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支持力度
对于农村信用社在支农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运营成本高,尤其是利率市场化导致农村信用社利差变窄,使得部分网点营业收入难以支撑正常开支的情况,可给予专项财政补贴;在财政支持增加涉农信贷增量的同时,对农村信用社存量涉农贷款也可给予专项财政补贴;允许农村信用社适当突破涉农资金的单户集中度比例,支持农村信用社培养优质企业;取消对农村信用社不合理的歧视规定,为农村信用社创造公平的业务环境,多渠道增加支持三农的资金实力。
(来源:中国金融界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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